溫市建聯質(2016)21號 各縣(市、區)建筑業協會、各會員單位、有關建筑企業:
根據溫州市建設工程甌江杯獎(優質工程)評審細則,現就2017年度甌江杯獎(優質工程)申報和評審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2017年度甌江杯優質工程評審工作按評審細則執行(附后)。申報工程的竣工時間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間(含交通、電力、水利、市政、人防專業工程),并在申報時已通過工程竣工驗收且已投入使用(申報“錢江杯”獎工程項目的必須已通過工程竣工驗收備案)。
二、申報的工程項目必須執行新規范標準;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必須進行檢測達標;飲用水管道消毒,滿足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。
三、為確保企業申報甌江杯獎(優質工程)資料的完整性,我會將對申報項目資料進行預審。各申報單位的申報資料請于2016年11月15日以前送溫州市建筑業聯合會(飛霞南路896號建設大廈3樓)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評審時間:初評時間2016年12月13日—12月22日。預定復評時間2017年1月10日—1月11日。
五、溫州市優質鋼結構工程評審辦法(試行)已印發。主體結構為鋼結構的項目,申報“甌江杯”優質工程的,可參照優質建筑鋼結構工程評審辦法及相關標準,其鋼結構質量水平應達到該標準要求。
六、請各有關單位編制好2017年度創優質工程計劃表(跨年度工程需重新申報),與申報材料一并送報溫州市建筑業聯合會備案。
七、凡未列入創優計劃的;有惡意拖欠民工工資并造成不良影響的;嚴重違反市場行為法規且受到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的;工程建設中存在腐敗行為的;工程施工中發生較大質量安全事故的將不予受理。
八、請有關部門認真做好申報工作,確保推薦上報工程的質量,附件請從溫州市建筑業聯合會網上下載或到市建協領取(網址:http://www.wzjzxh.com)。
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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